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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博物馆场馆管理办法
 


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博物馆场馆管理办法

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博物馆(以下简称美术博物馆)是以收藏、研究、展示不同时期艺术家作品为重点的国际化造型艺术博物馆。为确保美术博物馆场馆规范、有序,能为参观及教学提供良好的软硬件设施服务,特制定此办法。

第一章 美术博物馆场馆功能

第一条 办馆宗旨:美术博物馆作为西部地区唯一高水平美术学院的造型艺术馆,坚持高水准的典藏和国际前沿的学术研究,旨在保护国家文化遗产、展示人类发展史、弘扬中华文明、进行审美公共教育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、体现中华文化软实力。

第二条 基本职能:以典藏、保护、展示、教学、科研、交流为中心,是学院深厚的人文积淀、高雅的文化品位、独特的办学理念的体现,更是学科发展的基石,积极拓展学术品牌的文化价值。

第三条 基本目标:体现与创建一流美院的学术目标相称,与内涵发展的大学精神相称,与学院的精神文化取向相称,与当下艺术思潮的审美相称,与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相称的保护规划、展览组织、教育功能、学术视野。

第二章 美术博物馆场馆管理要求

第四条 场馆管理人员应在开馆前15分钟内到岗,检查清点整理展品及设施设备,做好开馆各项准备工作。

第五条 场馆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,如有特殊情况,需及时汇报馆领导。

第六条 场馆管理人员须衣着整洁,对待观众须举止文明、礼貌热情。

第七条 如发现观众存在违规行为(详见本办法第三、四章),场馆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协商制止。如协商制止无效,应立即汇报博物馆,博物馆视情况联系相关院系、保卫处并上报学院。

第八条 场馆管理人员需做好场馆日常维护,随时巡查并检查设施设备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博物馆汇报。

第九条 场馆管理人员要随时保持场馆环境整洁、卫生。

第十条 场馆管理人员每天须做好场馆清场工作,关闭空调、电脑、灯光等一切用电设备并关窗锁门。如发生特殊情况及时向博物馆汇报处理。

第十一条 场馆钥匙必须专人负责,严禁交于博物馆工作人员以外他人。

第十二条 场馆管理人员需掌握各类展品的常识性、专业性知识,遵守各项操作程序的规定,配合做好历次临展布、撤展。

第十三条 场馆管理人员须掌握安全逃生常识,熟习安全疏散指南,熟知馆内安全逃生出口位置,一旦发生突发事件,须做好场馆内疏散组织,并及时上报。

第三章 美术博物馆观众参观须知

第十四条 美术博物馆观展时间为上午83011:30,下午14:3017:30,法定节假日及学院寒暑假根据学院统一安排闭馆。

第十五条 进入美术博物馆必须着装整洁文明,衣冠不整者场馆管理人员有权谢绝入内。

第十六条 场馆内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火种、易燃、易爆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入内。

第十七条 观众禁止挪动展品及相关设备,小心玻璃,如因此产生损坏,视情况进行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。

第十八条 参观时应保持安静,场馆内严禁跑跳、打闹、挥舞物品等危险行为。观众带领儿童及其他需要监护的人员参观,须看护好监护的对象,谨防发生意外。

第十九条 场馆内禁止饮食,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及各种废弃物。

第二十条 雨雪天气不得携带雨具进入场馆。

第二十一条 配合场馆管理人员闭馆清场工作,闭馆后观众不得在场馆内逗留。

第二十二条 如遇紧急情况,听从场馆管理人员指挥。

第四章 美术博物馆现场教学管理要求

博物馆在满足学术展览的同时服务于现场教学。为保护藏品安全,保护场馆设施,确保教学活动顺利开展,保证观众获得良好的参观体验,凡入馆内现场教学的师生,须详尽阅读本管理要求,并严格遵守。

第二十三条 本科须由任课教师申请集体进馆现场教学,学生个人不得申请,每个班级申请时限为一个周期(四周)。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一个周期(四周)进馆写生、临摹,可以个人申请,由班长总负责管理班级内申请人员。

第二十四条 凡需进行现场教学(临摹)的班级或研究生,首先向博物馆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需进行教学(临摹)的场馆和教学(临摹)时间,由任课教师(导师)、所在院系签字盖章,交博物馆办公室,经博物馆审定确认安排,通知回复。

第二十五条 现场教学(临摹)时间为上午83011:30,下午14:3017:30,法定节假日及学院寒暑假根据学院统一安排闭馆。为保证博物馆闭馆清场,确保展品安全,现场教学(临摹)师生需按时离馆。

第二十六条 历代绘画临摹场馆现场教学每次容纳人数不得超过一个班级,艺术考古、民间艺术场馆现场教学每次容纳人数不得超过三个班级。如时间安排发生冲突,由申请教师协商解决。

第二十七条 上课期间,学生不得随意挪动变更馆内展品、展具位置。历代绘画临摹场馆画案可根据教学需要,在场馆工作人员的指导协助下转移使用。民间美术场馆内方桌、方凳、条凳等为陈列展品,不提供使用,学生需自带小凳。

第二十八条 爱护展品及公共设施,如因触碰、搬动、污染等人为原因发生展品及设施损坏,博物馆将通报任课教师(导师)及所属院系,协商赔偿,同时限制本学期内再次使用。

第二十九条 保持馆内安静及环境整洁。保持墙面、展柜玻璃清洁,严禁随地吐痰及吃带果壳的食物,垃圾投入指定地点。清洁绘画工具如洗笔换水时注意污渍,及时清理地面、墙面等,现场教学(临摹)班级每天须留值日生打扫,现场临摹研究生个人保持环境卫生,垃圾带出场馆定点抛弃。

第三十条 馆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,严禁私拉乱接电源,一经发现,工作人员可视情节通报所属院系并终止其写生、临摹。

第三十一条 来馆现场教学(临摹)的师生请注意携带好自身财物,馆内不提供保管服务。

第三十二条 任课教师须做好现场教学组织和管理,熟习安全预案及应急疏散流程。如遇意外情况,要在场馆工作人员的协助下,冷静、及时、有效处理,确保人员安全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馆长组织实施,学院上级主管部门、相关部门对实施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
第三十五条 美术博物馆可根据本办法,结合具体情况,制定补充规定。

第三十六条 美术博物馆场馆管理人员对违反本办法及馆内补充规章制度,妨碍场馆秩序及安全的行为,有权不执行。双方认识无法统一时,由馆长决定。如仍存不同意见时,可向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执行其最终决定。

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美术博物馆负责解释。

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博物馆

20206月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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